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文化基因,是无形的精神财富。在漫长的岁月里,湖南各民族以其勤劳和智慧,共同孕育了多姿多彩的传统习俗和民族风情,保留着丰富厚重的民族民间文化,构成了独具湖湘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更好的继承和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广大民众保护非遗的意识,由湖南省民俗摄影协会主办、湖南三珍集团承办,湖南省各地州、市、县民协组织和长沙尼美佳摄影器材有限公司、美图印务公司协办的湖南省”三珍杯”民俗摄影大赛将隆重举行。 征稿内容及对象 1.具体内容包括少数民族村寨面貌、秀丽风光、特色民居、特色产业、民族文化风情和有特色的民族人文。 2.征稿对象:省内外各地的摄影工作者及摄影爱好者。 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能艺术地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真实性。作品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本次比赛不收反转片。 2、作品请放大制作成10英寸,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超过6幅照片。作品勿装裱或另贴于纸上,请用透明胶带在照片背面按编排顺序粘连。 3、作品请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说明(请注名标题、拍摄地点、时间、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并将表格贴与作品背面)。凡因文字说明缺失导致不能入选的,由作者自己负责。 4、入选作品将在网站上公布,由作者提供原始数码电子文件。要求为TIFF格式或JPG格式(JPG文件不能小于5MB);作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作品。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一律不退稿。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6、投稿者应确保对其提交本次大赛的全部图片、文字等信息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承诺不侵害任何第三方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的,作者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凡入选作品均视为作者同意授权在本次大赛(包括宣传、推广活动)及今后由主办单位或其授权的机构主办的活动和信息网络传播中免费使用。 8、投稿参加本次大赛视同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约定。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征稿时间 2015年2月28日——2015年8月30日 作品评选数量及奖励 本次大赛共评选出106幅入选作品,其中: 一等奖1幅 奖 全真 虎酒 五斤装 壹瓶 (价值 24980 元) 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幅 各奖全真 虎酒 三斤装 壹瓶(价值 14980 元) 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幅 各奖全真 虎酒 500/贰瓶 (价值 7160元) 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作品20幅 各奖全真 虎酒 250ml/贰瓶 价值3360元)颁发荣誉证书 入选作品80幅奖金各2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委由省内著名摄影家和非遗专家组成,评委不得有作品参赛。可视来稿情况调整作品评选数量。 投稿地址 组委会办公室 设湖南三珍集团 地址:长沙市城南中路23号荣安大厦七楼 联系人: 赖先生 电话: 0731-85367490 邮编:410007 邮件请注明“湖南省”三珍杯”民俗摄影大赛参赛作品”
注: “参赛作品登记表”可在协会网站和协会QQ群上下载
参赛作品登记表 2014.12.3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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