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汨罗的秀美风光、人文历史、民俗风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用光影艺术传播汨罗之美,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知我汨罗、爱我汨罗、兴我汨罗的热情,特举办“美在汨罗”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汨罗市委宣传部
汨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汨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汨罗市广播电视台
指导单位
岳阳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汨罗市环境保护局
汨罗市教育局
汨罗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汨罗市人民医院
承办单位
汨罗市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月 1日至2016年 3月31日
三、参赛对象
省内外摄影家和广大摄影爱好者
四、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须取材于汨罗市境内,反映汨罗的自然美(主要以山水风光为主)、人文美(群众幸福生活、民俗风情、行业风采等)、建设美(城市建设、乡村建设、交通建设、工业建设、园区建设、产业建设等)、环境美(社会秩序、人居环境、环境治理等)等摄影主题。作品创作时间不限。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合成、挖补、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处理。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已经在各类摄影大赛中获奖、入选的作品不予参赛。
4、参赛者应对其作品具有独立的著作权。参赛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知识产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参赛作品涉及法律等相关责任和引发的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方有权将获奖、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形象宣传、广告、展览、出版物、媒体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
6、组委会拥有本次影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影赛的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收回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五、参赛规则
参赛者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谢绝组照。
1.网络投稿: ⑴.作者须在汨罗市摄影家协会网站(http://www.miluopa.com/) “‘美在汨罗’摄影大赛”活动专题网页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漏投稿人非公开信息。⑵.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格式,文件不大于500k,长边控制在600—1000像素之间,每幅作品均需按投稿页面要求填写简短文字说明。凡因文字说明缺失导致作品不能参评的,由投稿者负责。⑶.提交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基本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作品展示页。联系人:蒋建强,电话:13874083236。
2.纸质作品投稿:⑴. 参赛作品尺寸长边不小于10英寸(25厘米)。作品背面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单位或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简要说明。⑵.作品邮寄至:汨罗市体育巷3号市文化馆4楼汨罗市摄影家协会朱娟收(标明“美在汨罗参赛作品” 字样),邮编:414400,联系人:朱娟,电话:13707406788。⑶.主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作品入选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必须将入选作品的原始数据文件或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数据文件(Jpg格式,精度要求在600万像素以上,单张电子文件不低于3MB),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汨罗市摄影家协会邮箱(mlssyjxh@126.com)。逾期不提供者视为弃权。
4、2016年3 月31 日截稿。网络投稿以当日为准,纸质作品投稿以寄送日邮戳为准。
5、参赛人员参加有关集中采风活动时须确保人身安全,相关安全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六、奖项设置
金奖作品1幅,奖金3000元;
银奖作品2幅,奖金各2000元;
铜奖作品 3幅,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作品30幅,奖金各300元。
入选作品若干幅,奖金各100元。
同一作者入选作品的数量不限,但金、银、铜奖作品的作者不重复。获奖作者均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作品评选
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评委不得有作品参与评选) ,并将评选出的入围作品在汨罗市摄影家协会网站(http://www.miluopa.com/) 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颁奖仪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大赛咨询
联系人:曹卫华 电活:15873085758
“美在汨罗”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5年3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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