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俗摄影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 中文名:湖南省民俗摄影协会 英译名:Hunan Folklore Photographic Association 英译名简称:HFPA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由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地方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促进国家安定团结,激扬人民对本土文化的自尊和自豪,全面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汇入世界多元文化记录、传播、共享的潮流,增进人类交流和理解,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号摩天大厦2座20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加强民俗摄影的理论研究,提高民俗摄影队伍的素质和学术水平; (二)培养具有民俗学专业知识的摄影工作者队伍,在全省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地各民族民俗文化的采访拍摄工作; (三)开展各类民俗摄影图片的征集、积极组织展览和出版发行工作; (四)建立健全具有权威性的中国民俗摄影湖南图片资料库; (五)积极举办民俗摄影的学术研究和文化交流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 团体会员 全省各地方摄影团体和有关社团组织,以及致力于民俗摄影、民俗研究的机构,承认本会章程,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按规定缴纳会费,承担义务,填写团体会员登记表,经组织委员会核准,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 本会采取“入会审核制”,愿意承担记录中华民族文化遗产责任的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承认本会章程,有一名会员推荐,经协会审核通过,可加入本会。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民俗和摄影相关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 (二)经秘书处讨论通过; (三)缴纳会费; 会员会费:500元/人,理事:500元/年 常务理事:1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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